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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惠农政策
2016-07-29 15:21:11   评论:0 点击:

一、育肥猪保险

育肥猪品种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投保时育肥猪体重10公斤(含)10公斤以上或出生日龄在45天以上。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600元/头,保费为36元/头(其中:财政补贴28.8元/头,投保人负担7.2元/头)。

二、能繁母猪保险

能繁母猪是指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包括经产母猪和初孕母猪,丧失繁殖能力和淘汰母猪和还未性成熟或已性成熟但未怀孕的后备母猪一律不在保险补贴范围。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费为60/头(其中:财政补贴48元/头,保户自行负担12元/头)。

三、渔业油价财政补助

证件齐全的渔船可以享受国家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助资金,具体补助资金金额核定由农业部以当年捕捞渔船功率,作业天数为基数(养殖辅助船,以养殖证确定面积为基数),测算出补助标准,由农业部下拔资金到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会同水产畜牧部门发放到渔民手中。

四、渔业互助保险补贴

渔业互助保险补贴对渔业船舶船上作业人员在购买保险时进行补贴,购买保险时保费享受自治区财政政策性补贴20%,个人支付保费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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