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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整治“两违”乱象
2018-05-20 11:58:29   评论:0 点击:

“两违”是指违法占地、违法建筑, “两违”之害,在于漠视国家法律法规,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城乡规划建设成为城市建设的“毒瘤”。近年来,隆林“两违”现象普遍存在,从城区到乡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无处不在,屡禁不止。特别是县城郊区居民建房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两违”现象严重。2011年起,自治县通过成立打击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组、出台严厉的问责机制和一系列制止拆除等措施,掀起了“两违”专项清理整治风暴。特别是2017年和2018年以来,我县更是加大了对“两违”的整治力度。经过几年的整治,“两违”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两违”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建设,而且也成为影响投资环境的一大“顽症”。如何控制违法建设,自治县执法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办法与对策:

(一)加强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形式,加大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居民群众加深对城乡规划情况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积极主动参与规划监督。同时选择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营造强势氛围,从而对违法建设行为产生震慑作用。

(二) 实行违法建设举报制度

对建设项目需进行批前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另外,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四)落实分级巡查报告制度

坚持实行落实日巡查制度,并将巡查范围、任务落实到人。做好详细记录,发现违法建设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社会发挥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作用

要把违法建设当作一个系统工程进行整治,各部门必须尽职尽责,规划部门要严格规划实施和规划管理。成立综合执法队伍,集中办公,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执法力度。

(六)坚持集中拆违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拆违”是打击违法建设的重要手段,要坚持“拆一处、清一处、管一处”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长效管理措施。加强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重奖举报人,鼓励和引导群众当好治“违”的“信息员”。

(七)坚持依法办案从严重罚

根据《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审批而私自建设的项目,若是程序违法的,要根据法律规定罚款处理并督促其尽快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若是实体违法,要根据法律规定上限罚款处理并限期拆除。

(八)加强城区村民建房管理

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困难,解决好城区农民无房户和危房户的建房问题,加大城郊及周边村庄的规划力度;简化建房审批手续,严格建房审批条件。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并非个案,除了隆林,这一现象在全国很多地方同样存在,由于涉及到各方利益,这就需要有一个快速反应的长效机制,切实治理和防范,才能啃下这块“硬骨头”。同时要做到标本兼治,通过长期的宣传和治理,使《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民心,让全社会公民都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自觉不参与“两违”行为,自觉抵制“两违”行为,使“两违”行为得到彻底根治,这才是我们打击“两违”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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