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现场
强制拆除现场
强制拆除现场
11月10日,我县组织执法力量近五百人,依法对新州镇那弄村五栋共3000平方米的“两违”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被强制拆除五户违法建筑户主在建房之初,执法人员就多次进行制止劝阻,反复进行法律宣传,开展思想教育。但五户户主对执法人员的制止劝阻仍不理睬,我行我素。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依规查处,走完法律程序后,令其自行拆除,并告知行为人不拆除的后果及申辩权利等,行为人拒不拆除之后,自治县于11月10日采取集中整治依法强制执行。
今年以来,为加快巡视整改进程,按照零容忍态度遏制新生“两违”建筑、强制拆除历史遗留“两违”建筑,对“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大巡查监控力度,分片区网格化管理,每个区域责任到人,坚持实行日巡查、日报告制度,完善信息举报网络,健全快速反应处置机制,严防“两违”建设现象产生,妥善处置“两违”历史存量,对存量进行分类处理,分批实施,坚持规划调整一批、补办手续一批、强制拆除一批的总思路,稳步推进整改任务有序进行。
编辑:林斌 编审:廖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