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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认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
2018-06-25 17:28:24   来源:   作者:岑桂应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自2018年6月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五督察组进驻广西至今,我县共收到市迎检办转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3件,分别为第五批、第七批、第十一批。自治县党委、县人民政府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举报问

自2018年6月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五督察组进驻广西至今,我县共收到市迎检办转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3件,分别为第五批、第七批、第十一批。

自治县党委、县人民政府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举报问题,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做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每个举报件,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涉及部门和乡镇共同对有关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实,县纪检委全程参与交办单办理过程。截止目前,这三起举报信件都已经全部处理完毕。具体处理如下:

第五批拆除网箱养殖赔偿信访件。自治县人民政府已将网箱拆除补偿金列入全县资金规划预算,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在短期内及时拨付,确保能按拆除协议的约定兑现给养殖户,所涉及的革步乡人民政府已组织农服中心、兽医站、财政所及涉及网箱养殖包村工作队员等分成6个工作组到现场核实网箱拆除进度,对拆除网箱养殖户进行现场验收,登记造册、核验数据、张榜公示、指导群众申报及补齐材料并及时上报,争取尽快兑现补偿金。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争取群众理解,确保稳定。

第七批电鱼信访件,因涉及违法电鱼船只属贵州区域,其该违法主体及违法水域均不属于隆林管辖范围。我县已函至贵州册亨县人民政府,要求其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南盘江平班水域渔船违法电鱼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组织夜查,抓获贵州籍册亨县巧马镇1艘违法电鱼船和2名电鱼人员,目前2名电鱼人员已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第十一批私自购买群众的土地,破坏生态或占用基本农田的信件。县国土局对涉事者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求业主在未完全获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投入建设。

下一步,我县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精神,全面展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问题整改,在全力处置被举报问题的同时,组织开展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小散乱污” 企业进行依法依规取缔,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编辑:韦珺儒    编审:潘顺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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