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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公安局制定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实施细则
2013-02-04 10:12:48   来源:   作者:潘怡 刘清德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自治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实施细则。

成立以自治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忠胜为组长,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魏星为副组长,局党委成员、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等六个方面内容的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

(编辑:莫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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