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 日在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农良壮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自治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自治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全力推进保发展、促改革、惠民生、强保障各项工作,依照《预算法》加强财政管理,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思路,努力克服国内外经济形势不利影响,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2017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63308万元,完成年初自治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收入计划61100万元的103.61%,同比增收5179万元,增长8.91%,历史上首次突破6亿元大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2912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39%,增长1.57%。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306103万元,总支出298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2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4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5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805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7805万元,当年财政净结余为0。
自治县财政总收入的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9%,增长19.02%。(2)转移性收入27305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3558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116万元,调入资金172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0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592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自治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04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730万元,增长17.71%;非税收入完成9317万元,增长22.48%。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0468万元(含营改增增值税1759万元),增长39.11%;企业所得税2753元,下降21.50%;个人所得税610万元,增长3.7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2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39%,增长1.57%。其中:教育支出529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5.44%;科学技术支出15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12.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0.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5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17.62%;节能环保支出76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4.7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9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182.94%;农林水事务支出728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95%,增长27.99%。
3.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923万元,已动用完毕,其中:用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292万元,用于采购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224万元,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政府责任分担资金、原试点退休人员养老金、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补助、库区失稳户应急搬迁民房屋补偿费等1407万元。
4.“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1482.33万元,比上年减少96万元,下降6.08%,其中:出国 (境)费12.02万元,比上年增加12.0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116.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4.96万元,增长99.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9.78万元,比上年减少101.76万元,下降9.50%;公务接待费384.43万元,比上年减少121.21万元,下降23.9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1555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2369万元,增长62.15%;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803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6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00万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85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6757万元,增长12.54%;调出资金1728万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5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57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1594万元,完成预算的52.79%(2018年城镇医疗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整合后,原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不列入县级社保基金预决算),下降20.6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25万元,增长1.9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069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8771万元,完成预算的51.41%(2018年城镇医疗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整合后,原新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不列入县级社保基金预决算),下降22.4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03万元,增长3.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068万元。
收支相抵,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5802万。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2017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84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4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2017年末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83635.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3635.43万元,专项债务10000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自治区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3.2017年新增债务。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向自治区申请,2017年全县通过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新举借政府债务28421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厅代发行新增债券234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代发行置换债券5021万元。2017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23400万元,支出进度100%;置换债券资金5021万元,已全部置换我县存量债务。
4.政府债务还本。2017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额(含核销等)6011.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511.88万元、专项债务2500万元。
(六)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按照自治县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主线,加强制度创新和体制完善,发挥好财政保障性作用,除抓好日常的收支管理外,重点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发展生产。2017年全县共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流动贷款贴息等 4405万元,较好地支持我县企业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全县重点企业稳定发展。
(2)落实国家降税减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从7月1日起,国务院开始实施新的一揽子减税政策,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收5000多万元,占全年税收收入的9.26%。二是落实相关降费减负政策,取消、停征或减免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017年全县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800万元,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民生事业发展。
2017年,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全县民生支出投入257246万元,比上年增加3766万元,增长1.4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比例88.33%,有力地保障了社会民生事业支出需要。
(1)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精准发力,为各项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全县共筹措脱贫攻坚资金2782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18375万元,争取政府性债券资金6347万元,地方财力安排3100万元。同时,积极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整合中央、自治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等43个专项资金34104万元。通过加大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脱贫攻坚资金支出,全县财政扶贫支出45366万元,同比增支15556万元,增长52.18%。
(2)加大对教育投入。全力保障教育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2017年教育支出52913万元,同比增支2730万元,增长5.44%。大力支持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职业教育项目建设等。
(3)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推进公立医院医联体建设、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分级诊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大战略目标。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501万元,同比增支6066万元,增长17.62%。
(4)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构建社会保障体系。2017年我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化发放,实现全面基础养老和全面基础医疗制度的全覆盖,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二是落实就业创业政策,2017年落实就业创业专项补助235万元,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创业。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财政安排资金1924万元,为城乡居民免费开展慢性病管理、预防接种等14类公共卫生服务;财政安排 17168万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年人均450元;财政安排203万元,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79万人购买健康扶贫保险。
(5)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079万元。
(6)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扶贫开发等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各类财政性农业补贴7095万元,其中:耕地力补贴2398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 250万元、退耕还林政策补助59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375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扶资金1480万元。
3.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效能提升。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通过提前编制预算、规范预算运作程序、实行综合预算、完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等有效措施,稳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工作。加大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全县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并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推进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二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各项改革。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成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4.着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运行安全有效。
一是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和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全县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288.99万元。通过梳理预算项目,加大对扶贫攻坚等民生方面和8项支出投入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2017年全县共清理回收历年各类沉淀资金10322万元,重新安排并形成支出9948 万元,支出进度96.38%。收回资金主要统筹用于扶贫项目等民生支出、急需安排的重大项目支出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共有97个部门(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有658个项目,涉及资金53023.48万元。
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及项目其他费用预算控制价评审工作,对在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调度,对未审结的工程进展情况及原因进行逐一分析,商讨解决方案,不断加快项目评审进度。2017年,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258个,涉及交通、环保、水利、教育、卫生、棚改等多个领域,评审资金134392.42万元,审定金额114769.27万元。核减19623.14万元,审减率14.60%。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大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和监督工作。2017年,全县实施政府采购预算61802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0224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5771万元,节约率2.55%,有效的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依法依规对投诉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全年处理投诉案件6起,纠正政府采购违规行为6 起,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5.着力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2017年7月成立了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同时,制定了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二是加强限额管理,规范债务举措。我县严格根据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提出本县政府债务限额,按程序报政府审定后再报人大批准。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全面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将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四是加快债券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县不断提高政府政策理解能力和政策落实力度,规范政府债券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2017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实现100%,有力的支持了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各位代表,2017年全县财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但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上级补助增长平缓,财政支出刚性增长需求大,收支矛盾进一步突显,收支平衡压力加大;收入结构仍需优化,资金支出进度不均衡,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强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复杂,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管理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自治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新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支持重点领域改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221039万元,总支出安排221039万元,收支平衡。在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2973万元 ( 2018年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完成68373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加5065万元,增长8.00%);转移性补助收入1880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80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5万元。
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24343万元,增长2.58%,其中:①增值税12368万元,增长18.15%;②企业所得税3330万元,增长20.92%;③个人所得税675万元,下降10.66%。
非税收入8630万元,下降7.37%。其中:①专项收入2190万元,下降15.44%;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00万元,下降2.34%;③罚没收入2176万元,下降20.79%;④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164万元,增长64.56%。
在财政总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14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92277万元增加25872万元,增长13.46%;上解上级支出8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17786万元,增长15.35%;(2)国防151万元,增长57.29%;(3)公共安全7926万元,增长20.11%;(4)教育48655万元,增长13.19%;(5)科学技术302万元,增长12.27%;(6)文化体育与传媒1955万元,增长4.71%;(7)社会保障和就业30465万元,下降3.7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2745万元,增长5.31%;(9)节能环保2886万元,增长0.31%;(10)城乡社区事务3475万元,增长47.68%;(11)农林水事务38134万元,增长24.39%;(12)交通运输9189万元,增长773.48%;(13)住房保障支出8450万元,增长48.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518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059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769.14%。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461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长72.84%。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57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971万元,同比增长6.3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13万元,增长2.5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258万元,增长8.45%。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0550万元,增长9.4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5292万元,增长12.5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15258万元,增长8.4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1822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草案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
三、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8年,我们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立足我县经济发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发挥好财政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作用,发挥好财政在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坚定不移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主动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充分发挥好政策和资金的保障、支撑、引导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抢抓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机遇,围绕中央、自治区资金投放方向,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工作,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投入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业和就业创业的支持。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二)坚定信心,确保收入提质增效。
充分调研掌握税源,加强对收入组织工作的调度和协调。科学把握财政收入预期增长目标,探索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收入考核体系,突出收入质量考评,更加注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要在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提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水平的基础上,健全齐抓共管的收入管理机制,形成抓收入的强大合力。推进非税收入数据大集中平台建设,大力推行收缴结算电子化,提升非税收入征缴效率。
(三)统筹兼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树立正确的民生理念,充分考虑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深化、全面推进改革、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公共财政的基本方向和统筹协调的基本方法,统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一是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继续实施统筹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完善统筹机制,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精准扶贫,多渠道筹集扶贫开发资金,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创业技能培训,支持小型创业基地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强化城乡医保政策整合,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多种医疗保障制度对接,完善筹资机制,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减轻患病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将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补助标准的调整与精准扶贫兜底政策相衔接,构筑最低生活保障线。四是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推进PPP模式和货币化安置方式支持安居工程建设。五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提升计划。六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注重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作用,加强项目规划和资金整合,规范资金管理,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
(四)深化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零基预算改革等。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开门办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严格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规范政府举债程序,落实部门和乡镇违规举债追责制度,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扩大购买范围,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和盘活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严肃纪律,促进财政管理规范。
以法治思维加强财政监管,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法定界限用权,将财政政务和事务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巩固财政“大监督”格局,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整合财政监督力量,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专业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综合叠加效应,压实财政监督责任,提高财政监督效率,促进财经纪律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百色市和县委有关规定等厉行节约精神,加强支出控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推进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围绕确责、明责、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注重资金运行流程和关键节点管控。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是持续深入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在自治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提升生财、聚财、理财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提供财力支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隆林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