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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予以嘉奖的公示
2013-09-29 11:31:16   来源:wwwbet3650003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经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同意,对全县201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经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同意,对全县201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嘉奖,现将黄光达等212名201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予以嘉奖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9月29日—10月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以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8201726;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8202190。

附:拟予以嘉奖人员名单

中 共 隆 林 各 族 自 治 县委员会组织部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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