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隆林各族自治县鹤东大道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
2018-05-07 19:04:24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鹤东大道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拟建项目位于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道路呈东西走向,横跨新州镇、平班镇, 起点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管理所,途径泥浪水力发电站附近、新洲河大桥桥头、县繁殖良种示范农场、岩崩、那他、那板扁牙、委利、坝达等村屯,终于那了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长19284.214m。。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道路路线全长19284.214m(含主线16000,支线786.211m,县城连接线2498.003m),主线、支线及县城连接线采用同一标准设计。项目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桥涵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包含雨水、污水,)、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包含照明、强弱电管沟)、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三)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周边的居民群众和相关单位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2.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风险;

3.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受影响公众有何利益诉求;

4.公众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分析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18077607795

电子邮箱:llhl8200186@163.com

分析单位:广西百色朴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工            联系电话:13878816787    

电子邮箱:gxpcwp@163.com

 

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
下一篇:自治县2018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改造对象名单公示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