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工作要求,现将隆林县2018年第一季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请予监督。
贴息对象为2018年3月1日前获得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贴息标准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时间段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3月20日。
公告期为7天(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自治县扶贫办 0776-8203447
隆林各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