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 联系我们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隆林各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
2018-01-26 09:49:00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隆林各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2018年1月19日隆林各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隆林各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隆林各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8年1月19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隆林各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审定自治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决定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4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4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000万元.

 

上一篇: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