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汇总,隆林各族自治县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7年自治县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全口径包括公共财政预算、纳入财政专户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的收入、上年结余等)为170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2385万元减少684万元,减幅28.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9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2315万元减少617万元,减幅为26.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5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接待费用74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85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5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大部分单位不能保留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