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做好自治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隆财预[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民语办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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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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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5万元, 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降低)0%。“三公经费”支出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八项”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 0元, 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降低)0%。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05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同比降低17%,主要是安排接待民语系统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元, 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桂办发[2015]33号)、《隆林各族自治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隆办发[2016]15号)的规定实行了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所以2018年该单位没有此项费用。
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二0一八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