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
经费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文件《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隆财预[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单位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如下: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80万元。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93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25.10万元减少0.17万元,同比减少1.5%。“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单位参加的各类会议、重大会议;解决群众纠纷减少,车辆改革之后尽量控制车辆下村次数减少,油费较以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增长0%,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1.3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共计1935人次,平均每人次56元。主要是结清陈年餐费旧账,安排接待县有关领导来我镇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中心工作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13.8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3.8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根据自治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6辆,实有车辆总数4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镇属七站八所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区市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中心工作过程中为解决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维修费、加油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