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财农〔2018〕8号
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机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桂财农[2017]213号)的通知,现将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资金提前下达给你单位。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预算支出科目。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资金均作为正式指标。
三、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财农[200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桂财农[2011]59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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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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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 位 |
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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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第一批 |
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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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 |
110 |
6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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