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财农〔2018〕11号
关于下达调整2017年及部分历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关于关于调整2017年及部分历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7]219号)的通知,现将调增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详见附件1)下达你单位,请按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广西2017年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桂农机办函[2017]27号)相关规定使用。
该指标列2017年政府收支类科目第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预算支出科目。请按照《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财农[20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桂财农[2011]5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整情况表
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1月20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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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整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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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央和自治区补贴资金调减情况 |
中央和自治区补贴资金调增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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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小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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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县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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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75.00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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