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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评审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与审查进行评估
2018-05-19 01:45:39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基本信息办理事项:政府投资评审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与审查进行评估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服务对象:政府投资建设范围办理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

基本信息

办理事项:政府投资评审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与审查进行评估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政府投资建设范围

办理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备注信息:

法限办结时限: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评审工作日的计算,为评审中心在收到完整的评审资料之日起(提供材料不齐全的,需补齐材料。办理时限起始日为补齐材料当日)。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不收费

预审天数:0天

办件类型:承诺件

咨询电话:0776-8216606

 

审批条件

 

 

应交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材料

1、施工图纸及CAD电子图(纸质图纸需原设计单位盖章,相关设计人员签字);

2、预算书及预算软件版(纸质预算需加盖预算编制单位造价咨询资质签章、造价员签章、审核造价师签章);

3、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

4、项目资金来源材料。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则提供)

1、项目立项批文及投资总表;

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概算总表;

3、部门集中采购计划表;

4、工程量计算底稿(计算软件版,如:广联达)

5、独立费用预算清单

6、其他相关资料

 

流程图

财政投资评审办理流程:

 

 

审批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及《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财[2001]591号)、《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发[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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