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环节,对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党的全会精神,全面准确地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坚持执政为民,勤政爱民的执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
l、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2、行政决策基本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畅通有效。
3、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4、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5、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根据我县依法行政五年工作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的职能,将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l、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2)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3)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总结推广政府采购和预决算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建立合理有效的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加强财政保障制度建设。(4)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程,着力推进“网上办公”和政务公开化,建立全面、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3、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1)推行和完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制度,确保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民主化、科学化。(2)建立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成本效益分析、定期清理、定期评估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4、建立和完善政府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重点完善信访制度、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能力。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对我县50个行政执法主体和委托执法主体严格审查执法资格、理清执法权限 ,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向社会公 布执法主体权力清单,杜绝执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 对全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 培训考核 、资格认证、发证上岗、亮证执法。2015年6月计划对全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清理执法队伍。大力营造全社会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 (1)认真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2)建立、完善和推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在健全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年内至少举办1次以上法制讲座。 20个重点执法部门领导班子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执法人员实行一年一考试。 按照先行试点、分级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3)加强和改进面向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4)完善年度依法行政量化考评工作。在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并下发 《隆林县2015年度依法行政量化考评细则》, 年底严格依照该考评细则按照执法机构建设是否完备、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处罚是否适当、执法案卷是否规范、错案追究是否落实、一把手出庭应诉情况等内容对执法部门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全县通报。并把考评结果纳入本年度的绩效考评。
四、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责任追究。
1、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行政首长问责制的监督落实力度 。 对涉及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单位行政一把手要亲自参与案件调查、处理、签批和出庭应诉。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制机构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能,实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 重点执法部门每年6月、12月定期向县政府书面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经县政府研究,也可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行政负责人向政府常务会议就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其他执法单位每年12月向县政府书面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实际情况,全年组织至少2次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
2、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与监察、人事、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由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机关违法败诉案件进行届定,通报情况,监察、人事部门对责任人员予以追究,并向人大提交专题报告。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直接责任人员,分不同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