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办发〔2018〕9号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自治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我县现代化经济体系,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成立自治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指导推进全县服务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审定服务业年度发展计划,统筹推进服务业投资项目、集聚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 科 自治县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廖锋安 自治县党委常委、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韦玉坚 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王俊文 自治县商务局局长
农良壮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梁春云 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张星军 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杨胜奇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虞静云 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周腾福 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姚团结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显信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伊华亮 自治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熊海仁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贞木 自治县文广局局长
杨朝林 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王思庭 自治县质监局局长
农胜华 自治县发改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韦 郁 自治县科技局副局长
覃书稳 广西隆林邮政公司
李家庆 人民银行隆林支行行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自治县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县级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发文,并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