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办发〔2018〕26号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隆林各族自治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经验交流电视电话获益精神以及《广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桂政办电〔2018〕89号)精神,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我县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通过建设区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运营中心、乡镇级区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突破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应用和物流配送等瓶颈制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农村“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打通“最后一公里”,创新扶贫模式,拓宽扶贫渠道,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翻一番,成功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率达100%,村级电商服务站超过90个(每站功能覆盖2个行政村),电商知识和技能培训超过1800人次以上,构建完善的电商扶贫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训等体系,建立以农牧产品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各环节相互配套的绿色供应链——“互联网+”农业冰鲜供应链。
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试点示范等工作,实现全县80%以上贫困村建设电商扶贫网店,100%以上贫困村建设电商扶贫站点,宽带网络全覆盖。积极引进一批全国知名电商运营主体,大力培育本土电商龙头企业,扩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规模,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村电商队伍,树立一批电商精准扶贫示范乡镇、示范村,逐步构建通畅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电商扶贫企业主体。
1.我县已于2016年签约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平台,同时引进乐村淘、村邮乐购平台,但未正式签约,争取2018年内寻找契机正式签约,并在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开设县级馆。(自治县商务局、扶贫办。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2018年内争取与隆林1家本土物流企业签定县域物流体系建设合作协议,确保快递物流功能辐射到村,解决最后一公里和最先一公里难题。此外,争取1家以上快递物流企业进入精准扶贫领域,助力我县电商扶贫,保证扶贫产品以最低物流成本通达全国。(自治县商务局,中国邮政隆林分公司)
3.公开招募自治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商,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向贫困村、电商扶贫产业经营主体、电商企业、创业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产品溯源、信用信息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自治县发改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隆林支行)
4.加快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产业孵化基地建设进程,打造电商扶贫企业、产业孵化平台,为电商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必备的办公场地和设备等条件,强化电商孵化成效,到2020年培育发展至少5家本地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自治县经贸局、农业局、商务局)
(二)加快推动“电商+产业+扶贫”融合发展。
5.将隆林黑猪、黄牛、黑山羊、茶叶、金银花、土鸡蛋、黑
粽子、绿色蔬菜作为本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的主打产品,制定相应的标准化、品牌化解决方案。同时跳出电商扶贫必须网店化、本地化、农户化的局限,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电商精准扶贫各承办主体单位运用跨区联营手段发展跨区域市场平台商,推进“互联网+”农业冰鲜供应链建设进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
6.围绕主导产品,根据“互联网+”农业冰鲜供应链发展需要及电商孵化企业、产业布局情况,认定一批电商扶贫产业基地,形成产业分布基础数据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
7.对应每个主打产品建立标准体系,梳理或制定适应电子商
务的农产品质量、分级包装、业务规范等有关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大力推广质量认证,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建立农产品网销标准体系。(自治县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8.对电商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数据检测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文,并录入追溯系统;对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自治县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9.推选不少于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创业带头人作为培育对象,打造产业与电商扶贫融合发展试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扶贫办)
(三)加快推动电商扶贫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关联。
10.积极探索创新“一村一店一码”、“一县一品一码”等到村到户帮扶模式,实现扫描建档立卡贫困户二维码即可展示扶贫情况和扶贫进度,扫描网销产品二维码即可实现溯源到建档立刻贫困户;建立电商精准扶贫台账,精准到村,精准到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商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
11.自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要将辖区内服务网点、交易、物流、溯源、产品、创业、扶贫、特色产业分布等数据与自治区级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对接,实时更新,将辖区内电商扶贫主打产品在自治区级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线上线下集中展示、推介。(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商务局、扶贫办)
12.积极开展电商扶贫精准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培尽培。(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团县委、妇联、残联,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扶贫办)
13.争创百色市电商精准扶贫标杆县,争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自治县商务局)
14.每年开展1次以上电商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对接会,梳理1个电商脱贫典型,推动电商精准扶贫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创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团县委、妇联、残联,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扶贫办)
(四)加快推动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
15.实现农村公路、电力设施在行政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的村村通、屯屯通。(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扶贫办,隆林供电公司)
16.加快完善县域物流体系,规划建设中大型综合物流园,规划实施县域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立农产品上行物流集货中心,覆盖率达到80%,工业品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以及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县级物流集货中心最多T+1内完成。建立与生鲜农产品产量相匹配的冷链物流设施,实现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购进相关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五)加快推进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17.推动贫困村屯实现光纤全覆盖、4G网络全覆盖。(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通信运营管理单位)
18.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综合服务站(90站)项目进度,完善村级服务站服务体系,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买代卖、充值缴费、信息咨询、技能培训、物流配送等便民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商务局、发展改革局、扶贫办)
(六)加快推进消费扶贫。
19.积极组织本地农特产品、伴手礼、电商网红产品参与广西“壮族三月三”电商节、“七一”红色购物季、“扶贫日”等促销活动,宣传推介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和休闲农业。(自治县商务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工商联、壮协会)
20.结合电商扶贫主打产品、产业特色,每年举办1次以上线上线下促销节庆活动,营造电商扶贫良好氛围。(自治县商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按照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农村电商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原成立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名单、职责明细、工作制度等内容,确保做到自治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制定电商精准扶贫对应工作具体方案,研究制定电商精准扶贫优惠政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电商办)
(二)严格项目管理。加强电商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将项目实施运营效果与项目建设挂钩,杜绝“重建设、轻运营”,“只有建设、没有成效”的现象。(自治县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绩效办)
(三)加大财政支持。根据我县扶贫规划,从中央、自治区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电商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贫困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电商扶贫人才培养、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自治县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
(四)按时报送信息。按时保质将项目建设进度、交易活动信息和电商精准扶贫台账等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或项目运营单位的考核。县级运营中心或项目运营单位要主动与自治区级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对接,按时报送相关数据。(自治县商务局、扶贫办)
(五)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将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督查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自治县商务局、扶贫办,绩效办)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电商精准扶贫宣传,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适时召开电商扶贫现场会,定期举办电商扶贫论坛,对表现突出的电商扶贫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商务局、扶贫办)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