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9〕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直接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我区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之一。为确保广西电力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和西电东送要求,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我区地处云贵能源输出大省和广东能源消费大省之间,是"西电东送"的电压支撑和电源补充调节基地。近年来我区电力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8年底境内拥有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3200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7万公里,14个地级市全部实现了220千伏环网供电;境内电厂发电装机容量2424万千瓦,其中:水电1399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58%;火电102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2%。人均装机0.5千瓦,在全国排第19位。境内电厂发电量855亿千瓦时,其中:水电513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60%;火电342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40%。度电创造GDP为9.4元,人均发电量为1785千瓦时,在全国排第19位。全社会用电量761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为1588千瓦时,在全国排第25位。工业用电量57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5%。
但是,我区电价结构不合理,上网电价偏高,超过平均上网电价的电厂有17家,其上网电量占统调上网电量的比例超过50%,影响了电力工业乃至全区经济的发展。在2008年底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区用电需求大幅下降,发电、供电和用电企业均受到严重冲击。为促进我区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加快我区电力工业调整和振兴步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和电力产业政策,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和西电东送要求为目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调整电源结构,优化电网结构和电源布局,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电力工业与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适度超前发展。深入研究影响电力工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求以及西电东送要求,把握好电力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适度超前发展电力工业。
2.坚持电力规划先行。加强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电源企业、电网企业以及用户利益,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着力提高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能力,促进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确保电力发得好、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提高电力工业整体效率。
3.坚持优化电力结构。合理安排各类电源在电源总量中的比重,优化电网结构,协调城乡电网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电力工业体系,加强电力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顺利实施和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电安全。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电力工业结构和提高电力工业科技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加强科技开发,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培育和提高电力工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电力工业转变发展方式、升级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实现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
5.坚持加强区域合作。充分利用我区毗邻水电资源丰富的云南省、煤炭资源丰富的贵州省、以及与东南亚地区接壤的区位优势,扩大与云南、贵州省和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电力合作,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电力资源。
(三)规划目标
到2012年,电力工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1250亿元。境内电厂总装机容量超过290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480万千瓦,火电装机1396万千瓦,风电装机3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5万千瓦;发电量1395亿千瓦时。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1座,总变电容量2425万千伏安;建成220千伏变电站140座,总变电容量3522万千伏安。全社会用电量1110亿千瓦时。
到2015年,电力工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2000亿元。境内电厂总装机容量超过390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554万千瓦,火电装机1804万千瓦,核电装机400万千瓦,风电装机1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50万千瓦;发电量1790亿千瓦时。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5座,总变电容量3150万千伏安;建成220千伏变电站160座,总变电容量4068万千伏安。全社会用电量1500亿千瓦时。
到2020年,电力工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4000亿元。境内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550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630万千瓦,火电装机2000万千瓦,核电装机1200万千瓦,风电装机2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0万千瓦,人均装机1000瓦;发电量3060亿千瓦时。建成500千伏变电站31座,总变电容量4300万千伏安;建成220千伏变电站204座,总变电容量5664万千伏安。全社会用电量2200亿千瓦时。
三、发展重点
(一)深度开发水电。在保护环境和妥善安置移民的前提下,深度开发利用红水河、郁江和柳江等干流水电资源,有序开发中小水电资源。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加快桥巩水电站、长洲水利枢纽电站和大化水电站扩建项目。力争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项目尽快获得国家核准开工建设,"十二五"期间建成投产;争取国家尽快核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投产;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龙滩水电站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电气化工程、小水电代替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农村水电增收解困工程。
(二)优化发展煤电。采用高效环保先进技术优化发展煤电,鼓励扩能改造和新(扩)建电厂采用大型高效环保机组。按计划关停能耗高、规模小、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加快现役火电厂脱硫装置建设,加快推进电力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用电负荷中心和电网支撑点煤电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合山电厂上大压小工程、南宁电厂一期、贺州电厂一期等火电项目。严格新上项目市场准入,对已列入规划的电源项目争取早日核准,优先安排建设上大压小项目。根据负荷发展需要,利用一期工程建设的公用设施和已征用的预留场地,适时扩建防城港、钦州、北海、贵港等火电二期工程。适度发展有煤炭保障的坑口电厂,配合相关工业发展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积极发展核电。按照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加强与国内有资质的大企业合作,加快推进核电项目建设。重点推进防城港核电项目建设,"十二五"末建成投产第一台机组。积极争取平南白沙核电项目纳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同时配套建设与之相适应的抽水蓄能电站。
(四)发展生物质发电和风电。利用我区丰富的农作物秸秆生物质能资源,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争取柳州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尽快全部建成投产。开工建设北流生物质发电项目,加快上思、崇左等地生物质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利用沿海地区和海拔较高的开阔山地的丰富风能资源,规模发展风电。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资源金紫山风电场、合浦西场风电场、北海西场风电场。
(五)继续加强电网建设。加大城乡电网投资力度,促进城乡电网协调发展,努力把广西电网建设成为"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电网,进一步增强对西电东送的支撑作用,提高接受消纳云南、贵州等西电的能力。重点建设防城港、钦州、北海等沿海电源基地外送电网和南宁、百色、柳州、桂林、崇左等负荷中心电网,完善受端电网结构,220千伏电网逐步建成双环网或双链式结构。突出加快城网改造和农网完善步伐,重点解决城乡配电网网架薄弱、局部"卡脖子"、设备陈旧老化等问题,建成供电可靠、运行灵活、节能环保的现代化配电网络。着重加强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广泛选用性能优良、自动化程度高、免维护或少维护、节能环保的设备,提高电网的科技含量、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健全促进电力工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理顺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对部分区域电网实行股份制改造,重点抓好百色电网股份制改造。深化电价政策改革,按照国家的部署,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和适应我区资源加工产业发展的供电体系,重点研究解决电解铝及其他有色金属资源加工产业发展的供电和电价问题,积极探索企业通过自备电厂解决自身用电的方式和途径。探索建立电力工业与我区重点发展产业相结合的机制,积极开展电铝结合、电锰结合等供电试点,积极探索水火电互补和备用容量补偿机制,建立电力工业与其他产业共赢的发展模式。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交易市场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大胆探索多种供电模式和电力多边交易。
(二)完善电力工业政策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适应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完善我区电力工业政策体系。将重点电力项目列为自治区层面的重大项目统筹推进,享受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运转高效的电力项目审批制度,提高运作效率,切实解决电力项目用地征地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向国家争取优惠的税收减免政策和财政金融支持。加大信贷融资支持,简化信贷手续,创新信贷方式,增强电力工业融资能力。
(三)加强电力工业规划管理。加强对电力工业规划的统筹、协调,依法将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电网规划确定的变电站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并依法予以保护。
(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公共服务技术检测检验平台建设。引导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报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大力推进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转化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建立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骨干、省级质检中心为基础的公共检测技术平台,为企业提供服务。
(五)实施能源多元化战略。加强与云南、贵州等省的能源合作。支持区内的火电企业与国内煤炭资源丰富的省(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煤炭供应关系和从国际市场采购煤炭资源。鼓励电力企业投资煤炭业,支持煤炭企业、电力企业之间通过资产重组实现一体化经营。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煤炭储备配送中心,在土地征用、税收及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狠抓节能和环保工作。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大节能环保的宣传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社会科学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鼓励企业特别是高耗能资源加工型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节能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对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加快关停高能耗,高污染的小火电机组,鼓励利用新能源发电技术。
(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多渠道增加电力工业自主创新投入,加快建设电力工业科技创新体系,整合科研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加强对国内、国际电力领域先进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区内电力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合作。加快重点试验基地建设,组织科技攻关,在智能电网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加大技术改造和更新改造的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专家;支持电力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合作,联合培养一批电力工业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级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