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西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9〕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广西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振兴规划
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是指国民经济中基于有效利用能源资源、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的产业。发展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对转变我区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得到较快发展。节能产业方面,"十一五"前三年全区节能产业产值约 172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 2.9%。环保产业方面,我区从事环保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共 300多个,从业人员近 5万人,年产值(收入)约 90亿元。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发展相对落后,产值在全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很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及要求很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对发展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发展规划及政策支持等滞后,没有形成良好的发展机制;产业缺乏具有领军作用的龙头企业,产业的整体水平不高、竞争力弱;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融 资渠道不广,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统一、协调、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和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市场不够规范;产业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低,门类相对单一。 我区是一个能源和重要生产资料相对紧缺的经济后发展省区,在未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将面临更为突出的能源资源、环境制约以及更严格的环保要求和压力,对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这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我区优势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再生循环利用和环保服务业为发展方向和重点,大力发展产业集群,着力培育节能环保服务市场,建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全面提高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使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发展成为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协调发展原则。把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的发展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结合起来,促进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
2.坚持政策引导原则。营造有利于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振兴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重点示范带动产业发展和提升。
3.坚持自主创新原则。鼓励企业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科技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4.坚持开放合作原则。扩大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我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市场范围,在更广的空间和更高的层次推进产业良性发展。
(三)规划目标。
从2009年到2020年,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推动我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相关产业链形成配套并优化,培育形成一批领军企业集团,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产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大幅度提高。
到2012年,初步形成产业特色突出,节能环保技术和服务业基本配套的产业体系雏形;形成 10个以上年产值超 10亿元企业,在节能和环保装备产品、服务两个领域分别形成 2~3家年产值 1亿元以上、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公司和企业集团;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产值达到 500亿元,年均增长率 25%以上。
到2015年,扶持和培育一批以资源综合利用为主导的重点节能环保优势企业,形成行业的主导力量;培育壮大 5家以上产值超 20亿元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形成 20家以上产值超亿元的领军企业,引领整个产业加快发展。产业年产值达到 800亿元,年均增长率 18%。
到2020年,形成一批产业和产品体系比较完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技术产品、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跨入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集群。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年产值达到 2000亿元,年均增长率 18%左右。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节能产业。
1.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1)清洁能源。重点在核电、洁净煤技术应用及地热能开发利用等领域推进项目建设和技术应用。全力推进防城港红沙核电、平南白沙核电项目建设,并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因地制宜发展核电配套装备制造业;积极推广和拓展以水煤浆为代表的洁净煤技术应用,并带动水煤浆锅炉及配套设备产业发展。
(2)可再生能源。加快研制生产生物质直燃锅炉、生物液体燃料生产成套装备等,优化发展非粮生物能源产业;积极发展农村新能源,重点推进沼气、太阳能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沼气系统和配套部件制造业发展;以建筑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广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开发生产和应用热泵产品并形成产业。
2.节能技术和产品。
(1)工业节能产业。重点引进开发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等主要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与新工艺、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并推广应用,加快发展节能锅炉制造、LED半导体照明光电子产品等电力电子节能产品生产等;研制和生产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
(2)建筑节能技术与节能建材开发。研究开发和推广新型建材和建筑节能综合技术,推进矿渣、粉煤灰等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备绿色环保建材和高性能混凝土等技术应用,形成我区新型建材产业,满足建筑节能的需求。
(二)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
大力推进尾矿、废石以及冶炼渣综合利用,加强共生、伴生矿的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开发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提高有色金属再生利用率和集约化水平;重点建设制糖工业生态链系统,促进甘蔗制糖向精制糖、食糖深加工及生产低聚糖、酵母、赖氨酸等生物工程产品延伸,形成新型制糖产业、蔗渣与纤维板产业、副产品生物加工和深加工产业等相互关联的新兴产业群;加快发展利用化工、钢渣及有色冶炼渣等工业废渣和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等产品的技术和产业。大力发展废电线电缆、报废汽车、废有色金属、废油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及废旧电子产品处置产业。推进农业废弃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重点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型的企业集团和生态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加工基地等。
(三)节能和环保装备制造。
1. 节能装备制造。重点开发高频无极灯、节能型 LED照明灯等绿色照明产品的生产装备制造,鼓励和支持汽车新能源装备和配套设备的制造。
2. 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优化发展风力发电机组成套装备制造、太阳能应用关键技术元器件及产业化、地热能采集与应用专用成套设备制造等清洁能源利用设备生产。
3 .节能和清洁生产配套设备。重点发展制糖、冶金、化工、轻工、有色、食品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配套设备,包括节能节水工艺设备,再生水回用和循环利用配套设备等。
4 .污染防治设备和装备制造。重点开发城市生活污水和制浆造纸、淀粉、酿造、化工等工业废水以及养殖业废水处理净化成套装备与设备、污水生物及生态处理组合技术装备、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理装备、市政污泥资源化及成套装备。积极研制烟气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等成套装备以及高效洁净催化燃烧和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效电除尘器、高温高滤速袋式除尘器及其高效清灰装置等设备。发展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焚烧技术和成套设备以及垃圾收集、分选、预处理技术和装备。研制和完善大型垃圾堆肥和简易堆肥技术和成套设备。
5. 资源综合利用设备。重点发展高炉水淬渣、钢渣、冶炼渣、硫铁矿烧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发展先进的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
6.节能检测和环境监测设备。积极研发节能和环境测控设备;
开发生产锅炉热效率在线监控系统、电机监护系统等先进控制设备,提高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节能监督监察的需要;研发与制造在线式及便携式水质监测仪器、汽车尾气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远程监控系统及设备等。
(四)节能与环保服务业。
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有特色、高水平的咨询、设计、审计、评估、检测、诊断、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减排新机制;重点发展环境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融资、设计、设备成套、安装、调试和专业化运行服务;推进节能环保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技术、环境监测等咨询服务。
(五)环保技术研发及应用。
1 水污染防治技术。重点开发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养殖废水处理技术和成套设备、废水再生循环回用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开展难生物降解和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技术攻关研究。
2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重点支持发展大型火电厂及大型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关键技术、高效除尘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促进大型脱硫脱硝工艺和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高效袋式除尘器及电袋复合除尘器。
3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开发各种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建设营运好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及若干工业固体
废弃物处理中心。在南宁等重点城市推广应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加快生活垃圾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机和高效垃圾焚烧尾气处理设备的研制和产业化,鼓励低投资、高效率、低运行费用的垃圾焚烧烟气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四、发展布局与重点工程项目
(一)发展布局。
根据现有产业基础、科技研发力量、人才资源优势、产业链配套能力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我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通过各领域产业及企业的合理布局,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及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的条件和外部环境,形成各有分工侧重、相互协作、良性发展的空间格局。
1.依托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相对密集的优势,推进形成以南宁市为中心的节能和环保技术研发、节能产品开发、节能环保服务和洁净产品设计生产的复合型产业集群,将南宁市打造成为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基地。
2.在河池市、百色市等资源丰富的区域布局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依托重点企业带动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展。
3.依托沿海及沿江口岸优势,在沿海和沿江城市区域相对集中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
4.发挥柳州市工业基础较好和装备制造业相对雄厚的优势,以柳州为中心布局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集群和成套设备生产基地。
5.以桂林市为中心的区域,重点布局节能环保监测仪器、特色洁净产品研发及生产制造业。
6.支持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及其产品装备开发,引导产业集聚,将北海市、防城港市等沿海城市打造成为清洁能源及其设备基地。
(二)重点工程项目。
围绕我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振兴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期内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产业及产品、污染防治、节能和环保装备制造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节能与环保服务业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着力推进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点集成项目 28项,估算总投资 581亿元见附表)。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
按照"引导、规范、培育、监督、服务"的职责定位,发挥各级政府引导作用,把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列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产业,纳入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战略,科学制定产业振兴规划和实施方案,作为优先发展的新兴产业加以扶持。
(二)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与市场管理机制。
建立统一的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监督和市场规范,消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积极推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市场体系。
(三)积极培育发展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市场。
严格节能和环保执法,督促企业依法加大节能和环保投入,扩大市场需求,加速促进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市场发展,激发节能和环保市场的活力。
(四)制定落实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振兴的具体措施。
切实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建立有效推进企业节能和保护环境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节能和环境保护建设领域,推动节能环保项目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五)构建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优化节能环保企业组织结构,实现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积极实施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能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引导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充分竞争,大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六)鼓励支持企业扩大开放合作。
争取引进更多高层次高水平的节能环保合作项目、资金和先进技术,增强我区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竞争力。扶持我区节能和环保技术、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积极开拓区外、东南亚及其它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节能产业与环保产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