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发〔2013〕19号
自治县党委 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
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3年9月28日)
2012年,在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隆林各族自治县201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隆办发〔2012〕154号)规定精神,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经自治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16个乡(镇)和70个县直单位、47所学校、22所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对2012年度绩效工作成绩显著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予以表彰。受表彰的单位如下:
一、乡(镇)(6个)
一等奖:蛇场乡
二等奖:介廷乡、德峨乡
三等奖:金钟山乡、平班镇、隆或乡
二、县直一类单位(6个)
一等奖:计生局
二等奖:财政局、教育局
三等奖:人社局、林业局、卫生局
三、县直二类单位(6个)
一等奖:县委办
二等奖:政府办、纪委监察局
三等奖:组织部、政协办、编委办
四、进步奖
宣传部、农机局、金钟山乡
以上获奖的单位,颁发奖牌一块。一等奖奖励现金5万元,二等奖各奖励现金3万元,三等奖各奖励现金2万元。进步奖各奖励现金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以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通过强化绩效管理,提高工作落实的执行力,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好、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埋头快干,加快“桂滇黔民族强县”建设步伐。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