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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二届(2017年)县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2018-05-18 17:14:27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隆政发〔2018〕13号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2017年)县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辖区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


隆政发〔2018〕13号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二届(2017年)县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辖区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县广大企业不断提升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隆政发〔2016〕114号)文件要求,经隆林各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网络媒体公示、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广西隆林山樵饲料有限公司、隆林三冲茶叶有限公司、隆林嘉利茧丝绸有限公司和广西隆林碓碓舂辣椒骨特色食品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二届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并给予隆林嘉利茧丝绸有限公司和广西隆林碓碓舂辣椒骨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物质奖励各5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注重典型培养和示范带动,推动质量强县工作深入开展。全县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抓质量、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不断追求卓越绩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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