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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曹良飙同志任职的通知——隆委〔2018〕15号
2018-05-19 09:07:05   来源: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曹良飙同志任职的通知隆委〔2018〕15号各乡(镇)党委,自治县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县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自治县党委决定:曹良飙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

会关于曹良飙同志任职的通知

隆委〔2018〕15号

各乡(镇)党委,自治县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县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自治县党委决定:

曹良飙同志任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隆林各族自治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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