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廉租住房家庭申报情况复核
2.实施主体: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3.审批对象:符合条件的家庭
4.审批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
5.审批条件:已取得保障的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经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
6.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7.审批费用:不收费
8.需提交的材料:
⑴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表;
⑵保障家庭人口增减情况证明材料;
⑶保障家庭人均收入增减情况证明材料;
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增减情况证明材料;
⑸保障家庭增加的家庭成员户口簿,交复印件(验原件)
⑹保障家庭增加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9.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10.审批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