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桠杈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桠杈镇政府本级内设党委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等5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分管乡政府党委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全乡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办公室解决群总困难,解决五保、低保等困难群总身边大小事;社会治安管理办公室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针对上户口、核对人口数和计生工作。
桠杈镇共有下属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桠杈镇财政所;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桠杈镇计生服务站、桠杈镇文化广播站、桠杈镇劳保所、桠杈镇农业服务中心、桠杈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镇人员编制总数为5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1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4人,其中行政在职26人,事业在职17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1.桠杈镇本级。行政编制4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1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6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
2.桠杈镇财政所。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3.桠杈镇计生服务站。 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6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1人。
4.桠杈镇文化广播站。事业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5.桠杈镇劳保所。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6.桠杈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
7.桠杈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桠杈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三公”两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表十三: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5,466,949元,同比增加681,459元,同比增长14.2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466,949元,同比增加681,459元,同比增长14.24%。
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中:其他结转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精准扶贫力度从而增加了工作经费,包括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差旅费等。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466,949元,其中:基本支出5,135,108元,占支出总预算93.93%,同比增加651,306元,增长14.53%;项目支出331,841元,占支出总预算6.07%,同比增加30,153元,增长10%。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230,56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09%,同比增加698,390元,增长27.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76,81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2%,同比减少43,901元,下降8.4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248,30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4%,同比减少309,172元,下降55.46%;
(4)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1,226,91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44%,同比增加307,817元,增长33.49%.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4,36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0%,同比增加28,324元,增长11.0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135,108元,占支出总预算93.93%,同比增加651,306元,增长14.5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16,89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59%,同比增加286,187元,增长9.4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63,13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91%,同比增加290,874元,增长78.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55,07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49%,同比增加74,245元,增长6.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31,841元,占支出总预算6.07%,同比增加30,153元,增长1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1,841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66,949元,其中:基本支出5,135,108元,项目支出331,841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支出10,0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与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56,127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66元,项目支出49,704元。同比增加173,095元,增长8.3%,增加原因是因为新招录人员。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支出12,0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9,498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2,919元,增长196.4%,增加原因是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从而增加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保证全镇的保险业务管理。
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0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7,753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1,021元,增长2.6%,增加原因是因为新招录人员。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支出。
其他优抚支出7,56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减少360元,下降4.6%,原因是因为老党员人数变动。主要用于单位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支出77,577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同比增加729元,增长0.95%,增加原因是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从而增加了工作经费。用于平时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0,09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减少9,784元,下降8.2%,下降原因是因为人员变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756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同比上年无变化,其他扶贫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对全镇扶贫专干人员工作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284,363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28,324元,增长11.1%,增加原因是因为新招录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事业运行912,835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803,396元,增长734%,增加原因是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从而增加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60,63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35,418元,增长140.5%,增加原因是因为新招录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151,312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同比增加384,964元,增长50.2%,增加原因是因为提高了村干部的工资及办公经费标准。村委会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同比增加0元,同步增长0%。没有政府性基金经费预算.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同比增加0元,同步增长0%。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6,703元,比2017年预算166,943 万元减少240元,同比下降0.1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基本持平,减少的原因:一是合理使用公务用车;二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实行无公函不接待的规定。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80,560元,同比减少22元,下降0.03%,主要是安排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接待和同级单位的考察接待费用,全年预算县内接待95批次,共计1074人,平均每人75元。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86,143元,同比减少218元,下降0.25%,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6,703元,比2017年预算166,943 万元减少240元,同比下降0.1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巡查、保障城乡道路安全,大力开展扶贫工作,对贫困户进行走访调查,解决群众的困难。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80,560元,同比减少22元,下降0.03%,主要是安排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接待和同级单位的考察接待费用,全年预算县内接待95批次,共计1074人,平均每人75元。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86,143元,同比减少218元,下降0.25%,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三公经费指以上三点,会议费、培训费不含在内。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桠杈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桠杈镇人民政府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人民政府本级及附属6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6个职能部门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桠杈镇财政所;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桠杈镇计生服务站、桠杈镇文化广播站、桠杈镇劳保所、桠杈镇农业服务中心、桠杈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桠杈镇人民政府本级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9,964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86,231元,增长8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精准扶贫宣传材料增多;二是单位人员变化。
另外,本部门下属共有5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175元,同比增加94,676元,增长701%,增加原因是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从而增加了工作经费。
对应的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不含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78,343元,同比减少55元,下降0.02%,其中:集中采购278,343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55元,下降0.02%。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78,343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91,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7,343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桠杈镇人民政府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 桠杈镇人民政府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桠杈镇财政所公务用车于2017年转入政府);桠杈镇财政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0辆公务用车。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1,841元,分别是:人大工作经费10,000元;移民工作经费32,200元;综治和维稳工作经费27,566元;固定工作经费50,000元;包村工作经费91,000元;政法工作经费12,000元;新农保工作经费6,579元;新农合工作经费12,919元;民政工作经费12,000元;计生工作经费77,577元。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收到上级转移支付0元,同比增加0元,同比增长0%。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