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隆或镇人民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或镇人民政府为全额财政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我镇党委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5个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6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广播电视站、劳动保障事务所、村镇规划建设和环保环卫站、财政所、安全生产监督和交通站。
(三)主要职责
1.社会管理职能。(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3)根据镇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镇规民约,构建和谐的镇村社会等。
2.发展经济职能。(1)组织制定本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
4.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镇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镇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镇机关编制数为34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2人,工勤编制数2人,行政在职在编人数27人,工勤在职在编人数1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共30个,现有事业在职在编人员17人;财政实际供养45人;实有行政退休22人;事业退休7人,财政供养50人。具体情况如下:
1.自治县隆或镇人民政府本级。行政编制数32人,工勤编制数2人,实有财政供养行政人员27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
2.自治县隆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数1人。
3.自治县隆或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事业编制14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数6人,事业退休2人。
4.自治县隆或镇财政所。参公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参公编制在职数6人,事业退休4人。
5.自治县隆或镇文化广播电视站。事业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数1人。
6.自治县隆或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数2人。
7.自治县隆或镇村镇规划建设和环保环卫站。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数0人。
8.自治县隆或镇安全生产监督和交通站。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数6人。
第二部分:隆或镇人民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在内的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870.54万元,同比增加215.71万元,同比增长32.94%。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70.54万元,同比增加215.71万元,同比增长32.94%。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的增加,增加了伙食补助费用,新录入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增加。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87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69%,同比增加210.52万元,增长34.78%;项目支出5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1%,同比增加5.19万元,增长10.44%。
2018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的增加,增加了伙食补助费用,新录入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09.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60%,同比增加33.16万元,同比增长11.98%;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和人事事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5%,同比增加9.37万元,同比增长12%;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06.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8%,同比增加17.59万元,同比增长19.88%;主要用于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7%,同比增加0.48万元,同比增长7.77%;是用于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体育活动等宣传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9%,同比增加9.54万元,同比增长32.33%;主要用于住房方面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79.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11%,同比增加103.68万元,同比增长58.95%;是用于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41.88万元,占总支出的4.81%,同比增加41.88万元,增长率为100%,主要用于城乡建设支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1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69%,同比增加210.52万元,增长34.7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7.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4.83%,同比增加93.14万元,同比增长26.3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8.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09%,同比增加44.97万元,同比增长93.8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9.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09%,同比增加72.41万元,同比增加36.6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1%,同比增加5.19万元,同比增长10.4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5.19万元,同比增长10.44%。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87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69%,同比增加210.52万元,增长34.78%;项目支出5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1%,同比增加5.19万元,增长10.4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的增加,增加了伙食补助费用,新录入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增加。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镇政府行政支出3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2万元,项目支出54.9万元。
(1)行政运行(人大事务)1.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工作、会议费用。
(2)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6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34万元,项目支出31.01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1.20万元,主要用于党员工作运行经费。
(4)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4.54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机构日常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培训费、办公费。
(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培训费、办公费。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8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行政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8)其他优抚支出2.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生活补助、老党员生活补助。
(9)计划生育机构15.4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计生服务所日常开展宣传活动、调查各个村计生工作人员经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12.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其他扶贫支出16.2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扶贫专干生活补助。
(12)住房公积金20.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行政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镇财政所支出52.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
(1)行政运行(财政)40.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财政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财政所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金。
(3)行政单位医疗2.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财政所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3.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财政所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3.镇计生服务站支出85.6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计生服务所机关养老保险费用。
(2)计划生育机构67.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计生服务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3.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计生服务站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6.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财政所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4.镇文化广播站支出9.0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
(1)群众文化6.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文化广播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文化广播站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金。
(3)事业单位医疗0.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文广广播站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0.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文化广播站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镇劳保所支出22.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
(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劳保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劳保所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金。
(3)事业单位医疗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劳保所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2.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劳保所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镇农业服务中心支出10.3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农服中心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金。
(2)事业单位医疗0.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镇农服中心计缴的医疗保险
(3)事业运行(农业)7.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农服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4)住房公积金0.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农服中心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7.村民委员会255.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属行政村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村干、社干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支出56.5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国土所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金。
(2)事业单位医疗2.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国土所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1.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土所下村开展工作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
(4)住房公积金5.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国土所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说明:隆或镇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收人,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故本部分们数据。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说明:隆或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本部分无数据。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93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减少0.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13万元,比上年减少 0.17 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8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 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5.会议费支出预算0.62万元,比去年增加0.061万元,增加11.18%,主要原因:相比去年多召开会议。
6.培训费支出预算0.51万元,同比去年增加0.063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培训费相比去年多出召开培训内容。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93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减少0.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13万元,比上年减少 0.17 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8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 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5.会议费支出预算0.62万元,比去年增加0.061万元,增加11.18%,主要原因:相比去年多召开会议。
6.培训费支出预算0.51万元,同比去年增加0.063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培训费相比去年多出召开培训内容。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隆或镇人民政府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及下属6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隆或镇人民政府为全额财政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我镇党委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5个办公室;
本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自治县隆或镇财政所;事业单位5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自治县隆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隆或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隆或镇文化广播电视站、隆或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隆或镇村镇规划建设和环保环卫站、隆或镇安全生产监督和交通站。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隆或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一个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行政运行费用财政拨款预算51.52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28.36万元,增加122.45%,主要原因为新考录人员。另外本部门下属共有5个事业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拨款13.07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7.97万元,主要原因为四所合一新增考录人员,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8.9万元,同比减少2.46万元,减少21.65%,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分散采购预算8.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46万元,减少21.65%。主要原因:办公用品、车辆使用、广告制作费、综治绩效材料制作同比去年减少。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6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6辆,其中: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6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镇政府本级一般公务用车2辆(国产越野车);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公务用车(小型普通客车1辆);镇财政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公务用车(经济型车1辆)。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4.45万元 ,分别是:人大工作经费1.5万元,综治和维稳工作经费6.51万元,固定工作经费5万元,包村工作经费19.5万元,政法委工作经费1.2万元,新农保工作经费1.48万元,新农合工作经费3.06万元,民政站工作经费1.2万元,乡镇计生工作经费15.45万元。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人民政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步增长0%。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