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23 13:3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人民政府

2018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者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社会管理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二)、发展经济职能。包括:(1).组织制定本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

(四)、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机构设置情况

乡人民政府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乡人民政府是本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财政所,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广播站、劳动保障事务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乡人民政府本级内设党委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等5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分管乡政府党委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全乡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办公室解决群众困难,解决五保、低保等困难群众身边大小事;社会治安管理办公室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针对上户口、核对人口数和计生工作。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者浪乡人民政府人员编制总数为5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9人,机关后勤编制数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4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事业在职22人,工勤在职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其中大学生村官2人。实有退休人员13人,无离休人员,财政供养13人。具体情况如下:

1、者浪乡人民政府本级。行政编制30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7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3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属大学生村官2人。退休人员9人,无离休人员。

2、者浪乡财政所。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员1人,属县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无离休人员。

3、者浪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无离休人员。

4、者浪乡文化广播电视站。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无离退休人员。

5、者浪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无离休人员。

6、者浪乡劳动保障事务所。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人。无离退休人员。

7.者浪乡国土环保规划安监站,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7人。

 

第二部分:者浪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附件:表1至表9)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者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了者浪乡人民政府本单位全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764.621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66.9161万元,增长27.92%。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64.621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66.9161万元,增长27.92%。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村社干干部工资提高,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四是村办公经费增加。五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往年通过预算追加解决的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编全编实了我乡的部门预算,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764.6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6%,同比增加163.3402万元,同比增长29.15%。项目支出40.98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5%,同比增加3.5759万元,同比增长9.5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八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25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18%,同比增加31.6527万元,同比增长12.53%。是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1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8%,同比增加0.8037万元,同比增长7.1%。是保证我乡日常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9%,同比增加10.6138万元,同比增长13.74%。是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劳保部门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64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03%,同比增加14.1888万元,同比增长16.6%。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及计划生育工作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49.4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3%,同比增加38.2746万元,同比增长342.15%。是我乡在城乡社区方面的各项支出。

(6)、农林水支出190.57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2%,同比增加64.4712万元,同比增长54.81%。是我乡在农林水方面的各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40.7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3%,同比增加9.5436万元,同比增长30.61%。是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本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23.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64%,同比增加163.3402万元,同比增长29.15%。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2.42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9%,同比增加89.7869万元,增长24.0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91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46%,同比增加36.2541万元,增长77.6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8.2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64%,同比增加37.2992万元,增长26.4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0.98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6%,同比增加3.5759万元,同比增长9.56%。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9828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64.6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64%,同比增加163.3402万元,增长29.15%;项目支出40.98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6%,同比增加3.5759万元,增长9.56%。整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伙食补助;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提高了村干部工资标准;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往年通过预算追加解决的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编全编实了我镇的部门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0.14%,与上年同比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编实行政运行(人大事务)的预算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及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46.1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32.18%,同比增加0.948万元,增加0.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2017年工资都减少了。预算的经费和基本支出预算为222.8077元,同比减少2.4368万元,减少1.1%。项目支出预算为23.305万元,同比增加3.3848万元,增长16.9%。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0.15%,与上年同比保持持平。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编实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的预算,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党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及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35.8472万元,占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4.68%,同比增加6.37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乡财政所在职人员增加1人。该项目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所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群众文化支出12.1125万元,占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58%,同比增加1.9749万元,增长19.48%。主要原因是:乡文广站在职人员工资增加。该项目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所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75.6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9.89%,同比增加14.2万元,增长22.68%,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提高计生专干工资标准。基本支出预算为64.6578万元,同比增加3.2023万元,增长4.68%,项目支出预算为10.9977万元,同比增加10.997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计生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计划生育服务支出0.71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加0.39万元,增长7.4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20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3.03%,同比增加4.13万元,增长21.6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新增了乡镇劳保所在职人员伙食补助及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劳动保障事务所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农业)13.48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76%,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新增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伙食补助。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9.46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6.47%,同比增加20.37万元,增长392.4%,主要原因是:四所合一,即将乡村镇规划建设站、乡安全生产监督和交通站、乡国土所合并为一个站所,导致人员增加。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新增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伙食补助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村镇规划建设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8181万元,占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0.37%,同比增加1.8836万元,增长201.56%。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编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预算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开展新农保、新农合相关工作中,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0.15%,与上年同比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编实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的预算,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民政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使用在民政工作中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6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7.8%,同比增加4.47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新增人员,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其他优抚支出0.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0.12%,同比增加0.04万元,增加2.06%。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乡有老党员年龄到符合领补助,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乡党龄40年且年龄70岁(含70岁)以上党员生活补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14.6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9%,同比增加1.09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基数增加,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7.6494万元,占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13%,同比增加0.96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新增人员,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水利支出0.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0.04%,与上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编实行政运行(水利)的预算。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开展移民相关工作中,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1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55%,与上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编实其他扶贫支出的预算。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各村扶贫专干工资。

住房公积金40.7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5.32%,同比增加7.27万元,增长21.73%。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基数整体较2017年高,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政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64.8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21.56%,同比增加72.6808万元,增长78.8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村干部的工资标准及办公经费标准,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村委会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即用于村干工资支出和村委会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年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无同比。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9545元(全口径),与上年19.4151万元增加1.5394万元,同比增加7.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使其保持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644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同比减少0.1406万元,下降2.43%。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31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68万元,增长12.32%。主要原因:因各项工作量加大,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导致车辆使用频率增加。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9545元,与上年19.4151万元增加1.5394万元,同比增加7.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使其保持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644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同比减少0.1406万元,下降2.43%。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31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68万元,增长12.32%。主要原因:因各项工作量加大,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导致车辆使用频率增加。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者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者浪乡人民政府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乡本级及乡下属7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乡本级部门预算的3个职能部门包括:乡政府、乡人大、乡党委

纳入者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乡劳动保障所、乡文化广播电视站、乡村委会、乡农业服务中心、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是:者浪乡财政所。

  (二)乡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者浪乡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一个行政机关和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3263万元,较2017年预算同比增加24.8231万元,增长127.27%,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往年通过预算追加解决的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编全编实了我镇的部门预算,适当提高了机关及参公单位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的预算。

另外,本部门下属共有五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772万元,较2017年预算同比增加2.2204万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往年通过预算追加解决的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编全编实了我镇的部门预算,适当提高了事业单位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的预算。

对应的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不含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723.6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3万元,减少23.07%,其中:集中采购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分散采购预算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万元,减少23.07%。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办公耗材的开支。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乡政府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乡政府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3辆(桥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828万元,分别是:人大工作经费1.1万元;综治和维稳工作专项经费4.005万元;固定工作经费5.00万元;包村工作经费14.3万元;政法委工作经费1.20万元;新农保工作经费0.9345万元;新农合工作经费1.8836万元;民政站工作经费1.20万元;乡镇计生工作经费10.9977万元;移民工作经费0.362万元。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收到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相关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