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23 14:04:00   来源:   作者:   点击:

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上来,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农事村办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普及农村法制教育,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屯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乡村多元治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机构设置

    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统一设置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和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设置,确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五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主任由乡(镇)副职领导兼任。

2.事业机构设置

    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设立农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文化广播电视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财政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5个事业机构,均为公益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自治县核定我乡机关编制数为30个(其中行政编制数28人,其中工勤编制数2人),现有行政人数28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公管理核定编制数共5人,现有参公管理在职在编人员4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共21人,现有事业在职在编人员17人;设大学生村官1人;财政实际供养49人。离退休人员:实有退休18人,财政供养18人。具体如下:

(1)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本级。行政编制28人,行政工勤编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8人,行政工勤编在职1人,离退休人员14人。

(2)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3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人。

(3)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劳动保障事务所。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

(4)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文化广播电视站。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人。

(5)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人。

(6)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事业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8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人。

(7)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财政所。参公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人,其中参公编制在职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552.23万元,同比增加107.20万元,同比增长24.09%。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52.23万元,同比增加107.20万元,同比增长24.09%。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伙食补助;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往年通过预算追加解决的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编全编实了我乡的部门预算;五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以及退休人员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的补助费用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5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7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2%,同比增加105.18万元,增长25.37%;项目支出32.4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8%,同比增加2.02万元,增长6.6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7.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59%,同比减少7.25万元,减少3.38%;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1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0%,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8.77%;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34%,同比增加11.42万元,增长24.99%;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59.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76%,同比增加10.05万元,增长20.36%;

   (5)城乡社区类科目支出预算4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6%;同比增加35.59万元,增长704.75%;

   (6)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145.3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31%,同比增加50.22万元,增长52.81%;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4%,同比增加6.10万元,增长26.7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19.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2%,同比增加105.18 万元,增长25.3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8.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11%,同比增加52.98万元,增长19.2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48%,同比增加28.06万元,增长76.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6.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41%,同比增加24.14万元,增长23.5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8%,同比增加2.02万元,增长6.6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02万元,增长6.64%。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2.2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07.2万元,增长24.09%,其中:基本支出519.7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05.18万元,增长25.37%,项目支出32.4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02万元,增长6.64%。总体增长原因:人员增加及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伙食补助,下村开展工作的次数增加,相关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办公费均有所增长。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支出1.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预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全部是项目管理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支出。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5.0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1.28万元,降低11.4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6.66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3.72万元,降低13.92%,项目支出预算18.39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44万元,增长15.30%,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7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1.73万元,增长10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事业运行(财政事务)支出28.5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3万元,增长8.7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预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全部是项目管理支出预算,用于其他共产党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支出。

群众文化13.27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07万元,增长8.77%,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也是用于开展春节或节日群众文化开展活动的支出,如春节群众文化联欢、三月三群众山歌对唱和农家书屋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0.7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预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全部是项目管理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政府及8个站所为完成各项社保管理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1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6.05万元,增长119.5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劳动保障支出,农民工就业、创业支出等开展人力资源保障的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预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全部是项目管理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民政运送物资及维护民政中心工作正常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5.26万元,增长13.8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其他优抚支出0.7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11万元,增长18.03%,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对困难党员慰问、军烈属慰问、死亡党员慰问等优抚的支出。

 行政运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8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82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较2017年增加1.4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新农合缴款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40元,较2017年增加1.4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提供计生检查,医疗卫生用品维护保证计生站日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支出41.5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6.54万元,增长18.70%,其中基本支出33.04万元,较2017年增加6.93万元,增长26.54%,主要用于提供计生检查,医疗卫生用品维护保证计生站日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根据国家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48元,较2017年减少0.39万元,降低4.44%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开展工作,对卫生宣传,医疗下乡的中心工作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8.08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89万元,降低18.9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6.9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4.02万元,增长135.8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0.6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5.59万元,增长704.7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村镇规划清洁、建设和设施的完善及管理制度的实施,清洁乡村的维护等支出,根据国家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农业)支出18.1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47万元,增长8.82%,主要用于根据国家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8.6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预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扶贫专干工资支出,人数不变,工资不变。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18.5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48.74万元,增长69.8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村干、社干、退休村干工资福利的发放和津贴补贴的支出,主要用于包括村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住房公积金28.9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6.1万元,增长26.7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保障金。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同比增加0元,同比增长0%。(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同比增加0元,同比增长0%。(2018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69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17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万元。 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经费预算。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6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17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 万元。 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经费预算。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乡本级及乡属6个事业单位。其中:

纳入乡本级部门预算的5个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5个;乡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参公及事业单位分别是: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文化广播电视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站。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66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5.96万元,降低35.76%,主要原因是乡政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另外,本部门下属共有5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2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9.66万元,增长106.62%,为保障事业单位(不含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45万元,同比减少1.18万元,降低28.78%,其中:集中采购3.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减少原因是控制购买,尽量做到办公用品耗材的循环利用,减少车辆用油。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45万元。

按政府采购类型分为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85万元,服务类采购1.60万元,工程类采购0元。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乡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乡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3辆(越野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计生服务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公务用车(小型普通客车1辆)。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5万元,人大工作经费1万元;综治和维稳专项工作经费2.99万元;包村工作经费10.40万元;固定工作经费5万元;政法工作经费1.2万元;新农保工作经费0.78万元;民政站工作经费1.2万元;新农合工作经费1.40万元;乡镇计生工作经费8.48万元。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收到上级转移支付 0万元。(2018年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