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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许可
2018-05-19 02:36:18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许可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县级公安机关。四

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许可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县级公安机关。

四、审批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有合法身份的自然人均可申请。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施工单位资格证明;

(二)施工地址、施工合同、施工计划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填写《城市噪音审批表》。

六、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七、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八、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咨询电话:

0776-8201275

十、投诉电话

0776-82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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