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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05-08 11:50:10   来源:wwwbet3650003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机构设置情况隆林各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7年3月,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全局现有4个职能部(室),即:办公室、综合管理股、保卫股、机关车队。二、单位基本职能:为了

一、机构设置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7年3月,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全局现有4个职能部(室),即:办公室、综合管理股、保卫股、机关车队。

二、单位基本职能:

为了统一资源配置,建立高效、节俭的机关后勤管理体制,促进机关后勤管理向科学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根据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隆林各族自治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委保卫科”合并组建“隆林各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组建的隆林各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属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协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研究制定县级机关事务管理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四家班子大宗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固定资产和资产管理(土地、房产除外)。

3、负责四家班子的车辆配备、更新、公用车辆的调配、认定报废、定点维修,保障四家班子重大活动的公务用车。

4、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召开各种大中型会议的预算,协助承办县重大活动及公务接待。

5、负责机关大院公共场所、科技培训中心、四家班子机关综合楼办用房的调配、修缮和水电管理。

6、负责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环境绿化、卫生消防等社会事务工作。

7、协助安排自治县四家班子集体外出参观、考察和在百色、南宁的定点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和机关办公楼、交流综合楼的有关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8、承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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