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于1999年1月成立,2005年11月根据《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对自治县经济贸易局进行新一轮机构改革,把自治县贸易发展管理中心、原乡镇企业局职责划入经济贸易局统一管理。负责全县工业发展、工业经济运行调节以及信息、市场体系建设、商贸流通领域监管、内外贸发展等工作,是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属正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2014日年8月自治县商务局组建成立,商务职能从经贸局划出。根据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经济运行股(能源工业股)、工业规划和技术改造投资股、中小企业发展股(加挂中小企业局牌子)、行业管理及政策法规股、工业园区股等6个股室。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研究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指导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运等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商贸物流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五)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节能监察、无线电管理等有关行业执法监管工作。
(七)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自治区、百色市和隆林各族自治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
(八)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协调、管理节能监察工作。
(九)负责全县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招商、管理及融资,制定全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入园项目建设;负责承担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指导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讯、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指导协调全县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推进电信普及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
(十三)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县国防科技工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十四)负责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无线电安全保障,依法组织实施无电线管理。
(十五)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政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六)负责协助工程、经济系列高级及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全县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十七)负责职权范围内工业、商贸企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督促监管工作。
(十八)承办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