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 联系我们
机构职能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正文

隆林各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
2015-05-08 11:53:13   来源:wwwbet3650003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机构设置情况隆林各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成立于1989年6月,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一)单位基本职能:贯彻执行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烟草部门有关发展烤烟生产的方

一、机构设置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成立于1989年6月,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单位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烟草部门有关发展烤烟生产的方针政策、使自治县烤烟生产得到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

(二)主要职责

1、根据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烟草部门下达的烤烟生产任务,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县烤烟生产的发展规划,并进行组织实施。

2、协调烟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烤烟生产的服务工作;

3、负责引进、开发烤烟生产新技术;

4、负责对全县烟农开展烤烟生产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

上一篇:隆林各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
下一篇:隆林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