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成立于1989年6月,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单位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烟草部门有关发展烤烟生产的方针政策、使自治县烤烟生产得到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
(二)主要职责
1、根据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烟草部门下达的烤烟生产任务,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县烤烟生产的发展规划,并进行组织实施。
2、协调烟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烤烟生产的服务工作;
3、负责引进、开发烤烟生产新技术;
4、负责对全县烟农开展烤烟生产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