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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2015-05-08 11:55:38   来源:wwwbet3650003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机构设置情况基本职能: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是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民族团结共同进步与繁荣,促进本地区民族经济,挖掘民族风情民族古籍等民族文化遗产,促进社会发展。民族事务局成立于1984年,2002

一、机构设置情况

基本职能: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是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民族团结共同进步与繁荣,促进本地区民族经济,挖掘民族风情民族古籍等民族文化遗产,促进社会发展。

民族事务局成立于1984年,2002年根据隆政办[2002]45号文《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对自治县民族事务局进行新一轮机构改革,把自治县民语办做为民族局的二层机构统一管理。负责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当好县委、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属正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根据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法与经济社会发展股两个股室。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当好县委、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各乡(镇)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承办、组织和指导自治县逢10、5周年庆祝和民族节庆活动。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协助拟定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开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和相关措施;组织调查研究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五)协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等,做好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和其他扶持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六)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和体育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承办相应事务。

(七)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加强对民族学校的管理,协助做好民族班招生的贫困大、中学生扶助工作。

(八)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和民族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文化和民族知识。

(十)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和考察等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有关少数民族对外宣传事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涉外工作事宜;办理民族成份更改事宜。

(十一)加强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等履行有关民族工作的督促检查。

(十二)承办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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