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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5-05-08 11:55:12   来源:wwwbet3650003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机构设置情况隆林各族自治县旅游局属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二、单位基本职能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全县旅游业

一、机构设置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旅游局属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单位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全县旅游业地方性立法项目建设,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托起草有关旅游区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旅游行政执行法监督工作。

2.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景点景区开发、管理工作。负责景区景点的等级评定的材料组织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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