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办发〔2016〕27号
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县2015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县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县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按照《隆林各族自治县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隆办发〔2015〕70号)的要求,自治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16个乡(镇)、34个一类县直部门、38个二类县直部门进行了考评,考评结果已报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审定后的结果通报如下:
一、乡(镇)部分
1.新州镇1019.3分
2. 蛇场乡1016.39分
3. 平班镇1015.53分
4. 者浪乡1012.09分
5. 德峨镇1011.29分
6. 岩茶乡1008.12分
7. 天生桥镇1007.56分
8. 者保乡1006.93分
9. 沙梨乡1006.37分
10.革步乡1005.36分
11.隆或镇999.48分
12.猪场乡999.45分
13.介廷乡999.07分
14.桠杈镇997.32分
15.金钟山乡996.74分
16.克长乡996.16分
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隆办发〔2015〕70号)、《隆林各族自治县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表彰奖励方案》文件要求,确定一等奖为新州镇、蛇场乡;二等奖为平班镇、者浪乡、德峨镇;三等奖为岩茶乡、天生桥镇、者保乡、沙梨乡;年度绩效进步奖为平班镇、岩茶乡、猪场乡。
档次确定:
一档:新州镇、蛇场乡、平班镇、者浪乡、德峨镇。
二档:岩茶乡、天生桥镇、者保乡、沙梨乡、革步乡。
三档:隆或镇、猪场乡、介廷乡、桠杈镇。
四档:金钟山乡、克长乡。
二、县直一类
1. 教育局1019.22分
2. 林业局1016.20分
3. 财政局1015.63分
4. 卫计局1014.89分
5. 水产畜牧兽医局1014.45分
6. 住建局1013.31分
7. 发改局1011.91分
8. 食药监局1011.17分
9. 文广局1011分
10.水利局1008.77分
11.招商局1006.62分
12.国土局1005.29分
13.农业局1004.52分
14.工商局1003.85分
15.市政局1003.44分
16.民政局1003.27分
17.司法局1002.27分
18.经贸局1000.18分
19.交通局1000.11分
20.地税局1000.11分
21.国税局1000.11分
22.物价局999.98分
23.房产局999.88分
24.环保局999.05分
25.农机局997.31分
26.公安局997.24分
27.供销社996.97分
28.商务局996.14分
29.移民局994.67分
30.粮食局994.24分
31.人社局994.03分
32.扶贫办993.77分
33.质监局987.61分
34.旅游局982.31分
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隆办发〔2015〕70号)、《隆林各族自治县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表彰奖励方案》文件要求,确定一等奖为教育局、林业局;二等奖为财政局、卫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三等奖为住建局、发改局、食药监局、文广局;年度绩效进步奖为住建局、水利局。
档次确定:
一档:教育局、林业局、财政局、卫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住建局、发改局、食药监局、文广局。
二档:水利局、招商局、国土局、农业局、工商局、市政局、民政局、司法局、经贸局、交通局、地税局、国税局。
三档:物价局、房产局、环保局、农机局、公安局、供销社、商务局、移民局、粮食局、人社局。
四档:扶贫办、质监局、旅游局。
三、县直二类
1. 纪委监察局(含绩效办)1015.5分
2. 县委办(含机要局、保密局)1013.8分
3. 组织部1011.8分
4. 政府办(含接待办、政务办、法制办、爱卫办)1010.45分
5. 政协办1009.6分
6. 统战部(含工商联)1009.42分
7. 统计局1009.2分
8. 人大办1007.2分
9. 法 院1006.2分
10.科 协1004.6分
11.宣传部1004.04分
12.检察院1003.5分
13.政法委1001.5分
14.机关事务局999.4分
15.妇 联999.39分
16.团县委998.88分
17.编委办998.87分
18.科技局998.49分
19.总工会996.39分
20.安监局996.09分
21.审计局996.04分
22.信访局995.98分
23.残 联995.62分
24.调处办994.88分
25.档案局993.55分
26.党 校992.28分
27.直属工委991.83分
28.县志办989.8分
29.人武部989.7分
30.老干局989.37分
31.烟 办989.2分
32.民族局986.7分
33.党史办986.16分
34.文 联985.76分
35.地震局980.7分
36. 气象局980.7分
37.社科联980.24分
38.红十字会979.39分
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隆办发〔2015〕70号)、《隆林各族自治县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表彰奖励方案》文件要求,确定一等奖为纪委监察局、县委办;二等奖为组织部、政府办、政协办;三等奖为统战部、统计局、人大办、法院;年度绩效进步奖为团县委。
档次定为:
一档:纪委监察局(含绩效办)、县委办(含机要局、保密局)、组织部、政府办(含接待办、政务办、法制办、爱卫办)、政协办、统战部(含工商联)、统计局、人大办、法院。
二档:科协、宣传部、检察院、政法委、机关事务局、妇联、团县委、编委办、科技局、总工会、安监局、审计局、信访局、残联。
三档:调处办、档案局、党校、直属工委、县志办、人武部、老干局、烟办、民族局、党史办、文联、地震局、气象局。
四档:社科联、红十字会。
四、卫生系统
档次确定:
一档:1.平班卫生院(193.4分)、2.金钟山卫生院(192.92分)、3.新州卫生院(191.94分)、4.疾控中心(207.26分)。
二档:1.者浪卫生院(191.71分)、2.天生桥卫生院(191.57分)、3.德峨卫生院(189.8分)、4.隆或卫生院(189.43分)、5.者保卫生院(189.09分)、6.岩茶卫生院(189.05分)、7.卫生监督所(200.8分)、8.妇幼保健院(199.4分)、9.计生服务站(199.1分)。
三档:1.猪场卫生院(188.82分)、2.革步卫生院(188.32分)、3.蛇场卫生院(186.76分)、4.桠杈卫生院(186.45分)、5.介廷卫生院(185.45分)、6.人民医院(198.55分)、7.皮肤病防治站(197.95分)。
四档:1.克长卫生院(183.06分)、2.沙梨卫生院(178.35分)、3.中医院(197.05分)。
五、教育系统
档次确定:
一档:
乡(镇)中心小学:1.新州镇中心小学1033.84分、2.平班镇扁牙中心小学1026.4分、3.者浪乡中心小学1023.15分;
乡(镇)初中:4.沙梨乡初中1017.65分、5.德峨镇初中1007.58分、6.介廷乡初中1001.75分;
县直学校:7.新州一小1038.45分、8.民族实验小学1038.25分、9.民族中学1037.19分。
二档:
乡(镇)中心小学:1.猪场乡中心小学1021.2分、2.介廷乡中心小学1018.32分、3.德峨镇中心小学1015.99分、4.沙梨乡中心小学1015.51分、5.金钟山乡中心小学1015.18分、6.平班镇中心小学1009.96分;
乡(镇)初中:7.猪场乡初中998.94分、8.桠杈镇初中996.85分、9.天生桥镇初中995.65分、10.者保乡初中994.01分、11.蛇场乡初中988.9分、12.金钟山乡初中988.85分;
县直学校:13.新州三小1037.23分、14.新州二小1033.03分、15.民族幼儿园1020.91分、16.隆林二中1037.1分、17.隆林中学1035.58分。
三档:
乡(镇)中心小学:1.革步乡中心小学1009.36分、2.岩茶乡中心小学1006.81分、3.隆或镇中心小学1003.27分、4.克长乡中心小学997.77分、5.天生桥镇中心小学997.52分、6.桠杈镇中心小学996.35分;
乡(镇)初中:7.岩茶乡初中984.04分、8.革步乡初中981.02分、9.平班镇初中980.06分、10.隆或镇初中976.97分、11.德峨镇常么初中975.61分;
县直学校:12.教师进修学校1017.3分、13.县直机关幼儿园1016.93分、14.职业技术学校 1030.61分、15.隆林三中1028.57分、16.特殊教育学校1024.63分。
四档:
1.者保乡中心小学983.42分、2.蛇场乡中心小学979.29分、3.克长乡初中969.46分、4.平班镇扁牙初中963.74分、5.城西幼儿园1006.74分。
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正确对待本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既要看到成绩,又要发现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新机制推动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