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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自治县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4-05-07 11:00:24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隆发〔2013〕13号自治县党委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隆林各族自治县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13年5月8日)2012年,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

隆发〔2013〕13号

自治县党委 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隆林各族自治县2012年度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3年5月8日)

2012年,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广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深入实际、主动作为,办了大量实事好事,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促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斗志,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自治县党委办公室等10个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黄春南等20名同志“隆林各族自治县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集体名单http://www.hfyazi.com/uploadfile/2014/0507/20140507110258366.doc
 

2.隆林各族自治县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http://www.hfyazi.com/uploadfile/2014/0507/20140507110310124.doc
 

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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