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 联系我们
表彰奖励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表彰奖励 > 正文

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5-05-14 08:17:26   来源:wwwbet3650003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隆发〔2015〕4号自治县党委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15年2月13日)2014年,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县政法各部门和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

隆发〔2015〕4号

自治县党委 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法综治维稳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5年2月13日)

2014年,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县政法各部门和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抓好本乡(镇)、本部门(系统)的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认真落实政法综治维稳各项措施,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促进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深化“平安隆林”建设,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新州镇等16个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乡(镇)和达标乡(镇),自治县党委办公室等20个先进单位以及潘海琴同志等56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立足自身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平安隆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2014年度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2014年度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乡(镇)(6个)

一等奖:新州镇

二等奖:德峨镇、桠杈镇

三等奖:者保乡、蛇场乡、沙梨乡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达标乡(镇)(10个)

者浪乡、革步乡、平班镇、隆或镇、岩茶乡、

金钟山乡、克长乡、猪场乡、天生桥镇、介廷乡

三、县直综治维稳先进集体(20个)

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自治县党委组织部

自治县党委宣传部

自治县纪委监察局

自治县人武部

自治县610办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自治县交警大队

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自治县司法局

自治县调处办

自治县财政局

自治县广电局

自治县教育局

自治县民政局

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治县安监局

自治县妇联

自治县消防大队

四、先进个人(56名)

(一)乡(镇)综治维稳工作先进个人(18名)

潘海琴  新州镇人民政府综治助理

陆仕隆  新州镇者隘村党支书

陆彩芝  新州镇民生社区党支书

黄良连  者浪乡司法助理

吕致璋  天生桥镇综治助理

李  锋  桠杈镇党委书记

郭桢长  革步乡综治助理

林会昌  金钟山乡纪委书记

黄恩雄  德峨镇综治办副主任

杨艳梅  猪场乡人民政府扶贫助理

梁  杰  沙梨乡人大主席

刘  剑  隆或镇党委书记

陈友才  介廷乡纪委书记

罗炳贤  克长乡综治办副主任

王荣明  蛇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田  垚  岩茶乡人大主席

罗志谋  者保乡综治助理

梁立朋  平班镇综治办副主任

(二)政法干警先进个人(9名)

韦廷标  自治县人民法院副庭长

吴佩瑛  自治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李  燕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干警

李海滨  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迎丰  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

王翰卓  自治县公安局新州派出所民警

骆  昕  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杨明建  自治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黄佩锋  自治县司法局律师

(三)县直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先进个人(29名)

韦  玮  自治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罗潮荣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黄顺荣  自治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岑雄强  自治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黄彩芳  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干监股股长

刘文雄  自治县人武部干事

王启华  自治县党委维稳办干事

陆荣棉  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陆彩香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刘桂敏  自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冼寒君  自治县司法局者保司法所所长

梁春云  自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岑宗硬  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

易学军  自治县调处办股长

关  彪  自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潘玉承  自治县广电局助理工程师

毛  烨  自治县文体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朝廷  自治县工商局股长

吴盛刚  自治县地税局局长

彭明剑  自治县食药监局局长

韦  波  自治县交通局副局长

甘家庆  自治县农业局执法员

韦玉存  自治县妇联秘书

覃安宁  共青团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书记

杨朝方  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德国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鹏钟  自治县发改局投资股股长

杨春龙  自治县人民银行保卫专干

邓海魂  自治县农村商业银行检察室主任

上一篇:关于表彰全县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县机关绩效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