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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2018-05-25 17:13:04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办理部门:自治县文化和体育广电局局二、办理依据:《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一式两份)(1)设立放映企业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

一、办理部门:自治县文化和体育广电局局

二、办理依据:《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一式两份)

(1)设立放映企业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电影院线公司签订的合同;

(4)经营场所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

(7)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8)代理人授权书;

(9)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卫生部门许可证明;

(11)放映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12)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电影放映单位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办结→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8202386

九、投诉电话:8207771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核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负责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勘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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