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 联系我们
文化娱乐
首页 > 服务中心 > 个人办事 > 文化娱乐 > 正文

申请“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办事指南
2018-05-25 17:31:11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办理部门:自治县文化和体育广电局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一式两份)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

一、办理部门:自治县文化和体育广电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一式两份)

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申请表;

2、当地政府文件(包括:当地规划、建设部门文件);

3、申请单位(人)法人证明资料或身份证明;

4、临时占用的规划方案和安全保障方案;

5、时恢复原有功能承诺及场地恢复计划;

6、体育场(馆)设施产权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临时占用证明。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办结→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8202386

九、投诉电话:8207771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核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负责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勘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上一篇: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办事指南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