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24 22:57:12   来源:   作者:   点击: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是介于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防疫站之间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卫生机构。为副科级单位,直属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内设有1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财务室、护理部、项目办、儿保科、产科、儿科、B超室、检验科、药剂科、保健科、计生科、后勤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总人数181人,单位领导职数4人(一正三副),其中在职在編47人,退休30人;聘用人员134人。

第二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表格以附件另外上传)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第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

表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2998.99万元,支出总预算2998.99万元,同比增长1239.5万元,同比增长70.45%。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原计生服务站和我院合并了,人员增加,工资支出也随着增加和增加了新增及晋升级人员的工资;三是随着医院不断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医疗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医院的事业收入逐年递增。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998.99万元,同比增长1239.5万元,同比增长70.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8.99万元,同比增加39.5万元,同比增长8.59%,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为2500万元,全部为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原计生服务站和我院合并了,人员增加,工资支出也随着增加和增加了新增及晋升级人员的工资;三是随着医院不断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医疗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医院的事业收入逐年递增。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去年无变化。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998.9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30.49万元,占支出预算14.35%,同比减少1095.24万,下降71.78%;减少的原因是:今年的聘用人员工资列入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 项目支出2568.5万元,占支出预算85.65%,同比增加2334.74万元,增长998.78%。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年的聘用人员工资列入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所以项目总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0%,同比增加27.99万元,同比增长96.05%。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0.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72%。同比增加1187.82万元,同比增加69.35%。

(3)住房保障支出41.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7,同比增加23.69万元,同比增加135.5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3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35%,同比增加204.76万元,同比增加90.7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5.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83%,同比减少147.17万元,同比下降2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7%,同比减少930.58万元,同比下降99.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5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65%,同比增加2334.74万元,增长998.77%。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年的聘用人员工资列入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所以项目总支出预算有所增加。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8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89,同比增加588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是上年聘用人员工资列入其他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98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11%,同比增加1937.2万元,增长4473.9%。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聘用人员工资未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而列入其他支出。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0.49万元,同比增加204.76万元,同比增长90.70%。增加原因是:是原计生服务站和我院合并了,人员增加,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68.5万元,同比减少165.26万元,同比下降70.70%。减少原因是:去年把桂财社[2016]162号文提前下达2017年自治县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列入预算管理,而今年没有提前下达的资金,只列入县级经费支出,所以项目支出预算有所减少。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14万元,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68.09%。增加原因是:是原计生服务站和我院合并了,人员增加,基本养老保险金有所增加。

 妇幼保健机构支出309.90万元,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费。同比增加172.34万元,同比增长79.65%.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支出有所增加

事业单位医疗为22.29万元,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3.22万元,增长145.76%。增加原因是:原计生服务站和我院合并了,人员增加,事业医疗有所增加。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为31.52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免费婚前医学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缴费支出。减少198.94万元,下降86.32%。减少的原因:去年把桂财社[2016]162号文提前下达2017年自治县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列入预算管理,而今年没有提前下达的资金,只列入县级经费支出,所以项目支出预算有所减少。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为3.3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药品零差率补助支出。同比增加3.3万元,增长100%。原因是上年此项目列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计划生育服务为33.68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3.68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此项目是原计生服务站列入预算,属于本单位新增项目。

住房公积金为41.17万元,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33.69万元,增长192.73%。增加原因是:原计生服务站和我院合并了,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5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450%。增加的原因是:一是跟计生服务站合并之后项目比较多,安排接待上级有关领导参加妇幼专项各类会议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二是去年没有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入预算中。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5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4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跟上年保持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5万元, 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跟计生服务站合并之后项目比较多,安排接待上级有关领导参加妇幼专项各类会议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比去年增加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没有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入预算中。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跟去年持平。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万元,比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4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跟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5万元, 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跟计生服务站合并之后项目比较多,安排接待上级有关领导参加妇幼专项各类会议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比去年增加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没有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入预算中。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跟去年持平。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是介于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防疫站之间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卫生机构。为副科级单位,直属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内设有1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财务室、护理部、项目办、儿保科、产科、儿科、B超室、检验科、药剂科、保健科、计生科、后勤科。总人数181人,单位领导职数3人(一正二副),其中編制38人,在编28人,退休10人;临工106人。

二、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妇幼保健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另外本机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元,增长66%。增加的原因是:是原计生服务站和我院合并了,人员增加,经费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3.6万元,同比增加13.6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上年没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分散采购1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3.6万元,同比增长100%。

政府采购类型资金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累采购、工程类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固定资产为2294.34万元,比上年增加732.15万元。增长165.63%。其中:

1.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为3830平方米,金额为632.62万元,

2. 通用设备(个、台、辆等)270.20万元(包过车辆4辆车金额为42.36万元)。

3.专用设备(个、台等)1391.55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5万元,分别是:免费婚前医学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1.52万元;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31.18万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项目经费2.5万元;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公立医院改革)3.3万元。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不含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18年2月22